為了規范宗教教職人員管理,保障宗教教職人員合法權益,國家宗教事務局根據《宗教事務條例》,制定《宗教教職人員管理條例》。根據天長市宗教局關于宣傳學習貫徹《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》會議精神,我鎮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召開“楊村鎮學習貫徹《宗教教職人員管理條例》會議”。鎮統戰委員主持會議,楊村派出所教導員,三個佛教場所,兩個基督教堂負責人參會。
會議的主要內容有:
一、學習宣傳貫徹《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》,要求各宗教場所教職人員須做到學懂吃透、遵照執行《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》中七章五十二條的規定條款。
二、有序開展場所主要教職人員聘用任職:1.主要教職人選由管理組征求信教群眾意見基礎上提出聘任人員,報宗教團體同意,統一報天長民宗局備案。2.場所管理組與主要教職人員簽訂聘用合同,合同期限為3-5年,受聘主要教職人員不得擔任其他宗教場所的主要教職人員。3.簽訂聘用合同后應當舉行任職儀式,公開宣誓就職,儀式由場所管理組、主要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共同參與。
三、加強宗教場所日常管理:1.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。2.消防安全常態化管理。3.“五進四有”常態化管理。
(來源:楊村鎮 姜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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